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云溪环保分局 > 通知公告

关于岳阳市云溪区卓远停车洗车场年清洗4500辆危化品槽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区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2018-06-04 04:49

  经审议,2018年6月4日,我局拟批准《关于岳阳市云溪区卓远停车洗车场年清洗4500辆危化品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清洗4500辆危化品槽车项目

建设地点

云溪区云溪乡新铺村石墈组107国道旁

建设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卓远停车洗车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云溪区卓远停车洗车场拟于云溪区云溪乡新铺村石墈组107国道旁新建年清洗4500辆危化品槽车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942.30m2,其中绿化面积557.73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仓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组成。主要原辅材料有:无磷洗衣粉、30%氢氧化钠、氯酸钠、氯化亚铁、双氧水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产生的生产废气采取清洗车间及废水处理设施密闭负压抽气,废水处理设施收集的废气和酸性废气经碱液吸收后同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经等离子光解+活性炭吸附+紫外线臭氧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外排,要求非甲烷总烃、苯、氯化氢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建二级标准排放要求,VOCs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环保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的油烟排放管道排放,要求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产生的生产废水采取自建一座5t/d的污水处理站,1#工位含酯废水和2#工位含苯废水经多介质过滤+电解絮浮后,同3#工位酸碱废水一起经pH调节池+芬顿反应+氧化电解+pH调节+混凝絮凝+斜管沉淀+多介质过滤,处理达标后定期由槽罐车拖运至云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产生的生活废水采取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运至云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要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云溪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标准。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对设备采取隔震、隔声、消声;以及加强运输管理、搞好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产生的含油手套、抹布、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油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
6、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主要以清洗运输白油、柴油、汽油等油类介质的槽罐车为主,禁止胺类、含氯有机物和丙烯腈等危险化学品种类的槽车进场清洗。车间须密闭,危化品槽车空车进场后分别开至相应的清洗工位或在停车场等候清洗,项目共设3个洗车工位,1#为油类、烃类、酯类、酚类危化品槽车清洗车位,2#为苯类、醚类、醛类、醇类、酮类危化品槽车清洗车位,3#为酸碱类危化品槽车清洗车位。要求危化品槽车空车进场、停车场暂时停放时不得开启人孔和阀门。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指标为:COD:0.5t/a、NH3-N:0.1t/a;VOCs:1.0t/a。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