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云溪环保分局 > 通知公告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合成橡胶后处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区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2018-04-26 02:57

  经审议,2018年4月26日,我局拟批准《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合成橡胶后处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合成橡胶后处理VOCs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合成橡胶事业部内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拟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合成橡胶事业部内建设合成橡胶后处理VOCs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970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06.5万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占地面积为3060m2。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由两套VOCs治理装置及两座配电室组成,VOCs治理装置为整体撬装设备,新区设备占地面积为530m2、配电室占地面积48m2;老区设备占地面积625m2、配电室占地面积128m2。将合成橡胶事业部新区三套橡胶装置和老区九套橡胶装置的后处理单元的外排尾气,通过管道收集后,分别送至各自的VOCs处理装置进行达标排放。新区新建一套处理量为6×104Nm3/h的VOCs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工艺为“洗涤-除雾-CO催化氧化+35m排气筒”;老区新建一套处理量为12×104Nm3/h的VOCs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工艺为“洗涤-除雾-CO催化氧化+35m排气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产生的废气采取新区新建一套废气处理量为6×104Nm3/h 的VOCs催化氧化装置,具体工艺为“洗涤-除雾-CO催化氧化+35m排气筒”;老区新建一套废气处理量为12×104Nm3/h 的 VOCs催化氧化装置,具体工艺为“洗涤-除雾-CO催化氧化+35m排气筒”等措施,要求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和表6中相关标准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巴陵石化分公司雨水管网系统后最终排入松杨湖内。项目外排污水来自废气处理装置洗涤工序循环水池定期外排的污水,该部分废水经装置区周边已有污水管收集后排入巴陵石化供排水事业部污水处理场集中统一处理达标后排至长江。要求满足污水处理场接管标准,污水场外排废水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标准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泵、搅拌机等产生的混合噪声,经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后,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产生的废胶块定期交下游企业综合利用;废催化剂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建设单位须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立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