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8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18日
2018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与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积极创新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全区交通建设大会战保驾护航,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云溪作出应有贡献。
一、全面提升安全意识
1.全面提升监管人员安全认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政治站位。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区安委工作部署,结合行业实际,开展相关学习、培训活动。切实抓好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推动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依法治安观念。
2.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通过组织专题会议、培训教育、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第17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引导企业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提高行业安全意识。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方案》,开展继续教育、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使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从业人员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3.全面提升社会公众认识。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部署、战略措施、工作动态、正反面典型、安全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持续在路口、站场等醒目位置开展安全文化宣传;积极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合作,提高人民群众交通运输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领域积极引入安全生产第三方评价机构,从不同的视角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氛围。
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标准
4.宣贯安全法规。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岳阳市云溪区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和教育培训;协调港航、海事部门做好《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与落实。
5.完善优化制度。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明晰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积极宣贯和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6.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实施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指导和动态管理,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7.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紧盯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系列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落实“一岗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报备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按照市、区安委部署,在全行业树立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
8.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9.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要求,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突出强化对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控情况的考核,实施“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制度。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警示通报、督查督办、诫勉约谈工作,督促落实责任。
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
10.深化提升“隐患清零”行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宣贯和实施“隐患清零”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隐患清零”行动,实现由运动式工作模式向常态化工作模式的转变,建立“隐患清零”行动长效机制。
11.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治理。继续按照“一单四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工作要求,按照新出台的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重大安全隐患评判标准或识别办法,进一步落实重大隐患“一单四制”管理要求。
12.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根据上级部署,立足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推动重点领域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初步建立风险地图,并尝试建立风险管控机制。
13.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治理。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和2021-2035年建设纲要,出台相关落实方案。突出道路运输领域“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协调港航、海事部门加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运砂船舶超载治理。推进公路治超,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处罚机制。推进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铁路专用线领域非法道口专项整治等。
14.开展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15.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联合执法。制订年度监管督查计划,落实“四不两直”、“双随机”要求,通过局领导分片包干带队检查、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管理机构分线检查、各单位部门分片检查或交叉检查等督查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16.继续实施“黑名单”管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部署,有序公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实施行业禁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
17.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依托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调动群团组织、保险机构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根据省、市部署,在交通运输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制度,督促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事故预防和风险管控作用。
五、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18.提升人员安全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全区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适任能力检查,督促开展从业人员特别是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19.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费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一系列要求,督促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20.夯实交通安全承载基础。继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安保工程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和危桥改造,处置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继续实施渡改桥。
21.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加强科技兴安,推进监管平台建设,覆盖“两客一危”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动态监控效用,严厉打击和整治一线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测分析和“两客一危”车辆违规违章情况分析通报,严管重罚,切实抓好相关企业、车辆和人员排查整改。
六、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22.继续完善《2018年度对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各有关单位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修订优化对各单位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安全部分)标准,加强对安全专项投入的检查,进一步细化责任,加强考核,强化激励。
23.探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大胆借鉴,勇于创新,激励全行业共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