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矫正工作。
1、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中心运行规范。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中心档案管理、台账设置、人员配备、定位监控、信息录入、入矫宣告、心理咨询和集中教育等工作,切实用好、管好社区矫正中心。
2、推进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强化行为规范教育,不断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守法意识。定期和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3、狠抓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能力。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刑罚执行、教育矫正、适应性帮扶的内容和程序,严格档案台账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体现社区矫正公平正义,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
4、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逐步从政府购买岗位向购买服务转变。
5、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按照省厅部署,推动区局对接区人社部门开展实质性培训工作,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
6、探索社区矫正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借力社会综治资源,吸纳社区(村)干部、网格员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健全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
7、加快社区矫正信息化进程。按照省厅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发挥社区矫正业务管理、人员定位、视频监控、实时视频音频交互等作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网络在线和远程视频教育试点。
8、配合省厅开展“全省社区矫正十年发展‘四个一’系列活动”。即“编写一本纪实文集、拍摄一部宣传片、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积极提供相关素材,大力宣传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
二、安置帮教工作
9、加强工作衔接和日常管理。加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巩固提高核查率、回执率、衔接率。继续开展“五个一”帮教活动,落实跟踪帮扶各项措施。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
10、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今年力争建立灵活多样的小型过渡性安置点。
11、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工作的引导。落实《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联系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探索购买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服务,引导和培育社工组织在重点对象接回、走访、特殊对象心理辅导、重病特困对象社会募捐等领域提供服务。密切与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
12、加强对困难服刑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帮扶。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走访等工作。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