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消息,省级环保督察将于6月20日启动,第一批督察对象为衡阳等7个市州。今年省级环保督察将分2批进行。第一批督察对象为衡阳、邵阳、岳阳、常德、益阳、怀化、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7个市州,其余为第二批。每一批督察分3个阶段,市州本级督察、延伸督察和梳理分析归纳。进驻督察结束形成督察报告提交省委、省政府;报告批准后,向被督察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反馈。据介绍,本次省级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