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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区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8-03-29 10:40

  (一)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继续实施十大脱贫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全区62户188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和对口帮扶平江县福寿村如期退出目标任务。对全区2014-2017年已脱贫户和已退出贫困村进行“回头看”,做到脱贫不脱帮扶、不脱政策、不脱项目,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村稳定退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夯实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落实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严格督查巡查考核,务求脱贫攻坚实效。

  (二)稳步推进规范村民建房。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村民建房行政审批权下放和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村(社区)集中建房简易规划编制工作。按时完成市定陆城镇西湖花园、西湖街、道仁矶物流园,云溪镇郭家咀、白云山,长街办文修桥新村三期等6个集中建房点建设任务,努力打造1个高标准集中建房示范点。积极探索实施“村庄整治”工程。加强建房审批监管,加强常态巡查,严格落实“三个严禁”、“五有三到场”等要求,及时发现制止处置违规建房行为。

  (三)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加强村民自治管理,落实“每人每月2元钱”环卫保洁收费制度,、构建有理事会、有保洁员、有评比奖罚的环卫保洁长效机制。在青石村等9个村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试点,按照“六有六无两禁止”标准要求,扎实抓好集镇街道、主干公路沿线、村民聚居点和沿河沿湖沿江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重点抓好八一村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白荆村和荆竹村创建省级实事办理示范村、双花村创建市级美丽村庄等系列创建工作。

  (四)开展环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整治行动。全年完成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发展绿肥1.5万亩,“稻虾共作、稻蛙共生”生态种养模式1.5万亩,深翻耕3万亩、新增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1000亩,创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面积100亩。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5%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4.2%以上。

  (五)严格落实河长制。健全完善芭蕉湖“一河一档”河湖档案及“一河一策”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河长每月每周巡河责任。加大芭蕉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督促检查力度,基本实现湖内无漂浮物、湖中无障碍物、湖面无垃圾,水域环境明显提高,水质逐步稳定。

  (六)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完善粮食调控、监管、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七)全力抓好立项争资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落实,积极研讨中央政策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资源,加大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全力以赴争取让更大的项目资金落地,不断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自身经济实力,提高服务“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八)全面推进农业业务工作。一是强化农业科教指导推广和产业化发展。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做好试验示推广,推进艾叶、“水稻+龙虾”等高效种养特色产业园建设。做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加快我区龙头企业、休闲农业提质升级,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产值比小康社会考核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体系建设。力争“三品一标”产品认证4个以上。深入开展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子市场、农药市场、肥料市场、粮食管理等专项执法行检查,切实规范全区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三是加强粮食生产流通管理。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鼓励发展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加强区级储备粮管理,做好军粮供应工作,推进智能粮库建设,加强粮食储存监管,确保储粮安全。五是规范生态能源和农机服务管理。搞好三沼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大型沼气项目建设督促指导。实施好农机购补政策,开展农机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农机行政审批,加强农机技术推广,搞好示范基地建设。

  (九)全面抓实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加强班子建设。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三会一课”、党员纪实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等日常管理,深入开展“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活动,不断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四种意识”和党性修养,不断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十)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以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增强规矩意识,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互联网+监督”,所有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必须报纪检监察组备案。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继续深化“雁过拔毛”和“纠‘四风’、治陋习”等专项整治,不断促进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