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区政府区长余良勇主持召开第18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国第二次污染普查、污染防治攻坚暨2018年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审议《岳阳市云溪区生猪退养实施方案(送审稿)》、《岳阳市云溪区天然水域退出精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明确,一是原则同意成立区流域河(湖)长制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指导调度河(湖)长制和各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调整区政协副主席周家冀同志任白泥湖区级副河长,增加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全媒体中心为区级河(湖)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会后,由区河长办按程序报区委审定。二是根据岳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的通知》(市河委办〔2018〕5号)要求,同意在区内选调人员充实区河长办力量。三是由区总河(湖)长向区级各河(湖)长下达总河(湖)长令,加快一河(湖)一策、一流域一策编制工作。
会议指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要求进行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018年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的具体措施,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明确,一是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岳阳市云溪区生猪退养实施方案(送审稿)》、《岳阳市云溪区天然水域退出精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会后,由文稿起草单位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区委审议同意后,按办文程序印发实施。二是保障生猪退养奖补资金需求,原则上按照三个“三分之一”进行筹措:1、由区财政、发改、畜牧、环保等部门向上申报环境治理项目和奖补争取“三分之一”;2、通过生猪退养将栏舍拆除面积中的建设用地纳入增减挂钩或土地开发范围和猪粪便直排造成环境污染环保执法罚没款筹措“三分之一”;3、区财政统筹安排总资金的“三分之一”。